2013年6月13日 星期四

史諾登如在港 律師建議快走人

(路透香港12日電)揭露美國政府極機密監控計畫的美國人史諾登據信仍在香港,香港的律師今天表示,嚴格按照法律來說,史諾登應該可以隨時自由離開這個歸中國統治的城市,一位律師更建議他應該快走人。

史諾登(Edward Snowden)尚台中園藝未遭美國政府控以任何罪名,也不是請求引渡的對象。專家表示,如果美方要求引渡,將由法庭裁定,而史諾登可以爭取留下。

不過一位律師說,史諾登如果還沒有離開香港,他最好的選項也許是趕快走人。

在香港處理過引渡案件的大律師艾根(Kevin Eg花蓮民宿an)說:「如果我是他,我會儘快離開這裡,前往會獲得同情的司法管轄區,而且當然要趕在美國要求引渡之前。」

他又說:「此地司法機關的態度似乎是,如果山姆大叔想要你,就可以弄到你。」

這個案子的一個重大未知數是中國大陸,因為香港雖然有相當程度自治權,終究要聽命於北京,而中國大陸可能行使權台中園藝公司利,否決香港法院的任何裁定。

目前尚無跡象顯示,香港執法機關已採取任何行動,要接近或是訊問史諾登。有關他的最後消息是他在10日離開九龍一家高檔飯店。

香港保安局拒絕談論此事,中國政府也迄未對此案置一詞。

也在香港處理過知名引渡案件台中園藝造景的大律師龐德(Jonathan Acton-Bond)說:「若嚴格依據法律,他可以自由離境,但政府機關總是可以找到藉口拖延或阻止。」中央社(翻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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